点击进入侨情管理信息系统

让人“无语”的法规

2013-05-14 09:13:28

让人“无语”的法规

  韩国近期新修订的《过度曝光法令》规定,女性不得穿过度短小的迷你裙,一旦被认定为在公共场合过度曝光,将处以5万韩元罚款。此法令的颁布,让一些韩国明星大呼自己“死定了”。

  为了让公共场所更加“文明”,阻止过度盛行的“裸露”之风,此项法令的颁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另外一些国家,“奇怪”的法规就让人难免有些“无语”了。

  在芬兰,政府为了下一代的教育,规定没有阅读能力的人禁止结婚。

  大部分国家都对酒醉驾车处以重罚,只是处罚方式差别很大。在土耳其,酒醉驾车罚你开车到市郊20公里之外,然后在警察监督之下走回来。估计受罚的酒驾司机都会被累死。

  然而非洲坦桑尼亚对“不雅外观”的处罚方式就有些过于严格了。男人头发的长度不许超过一英寸,女人不可以戴假发或是过度浓妆艳抹。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强制理发,再鞭打四下。累犯得处以6个月以上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美国,这个看似平等自由的国度,也存在着许多“荒唐”的法律法规。

  肯塔基州的法律规定,每个人每年至少要洗澡一次;佛蒙特州的巴瑞更加爱干净,因为法律规定每周至少要洗一次澡。

  这些年,禽类和他们主人的日子从来都不好过。加州安大略市一条法律条文这样规定:“禁止公鸡在不该鸣叫的时候乱鸣叫,否则主人将吃官司或被罚款。”

  有些关于乘坐飞机的规定未免有些夸张。一条堪萨斯州的法律规定禁止在机场上打嗝,大概是怕打嗝喷出的气息太大,将飞机“吹跑”;而特拉华州的一条法律却禁止在飞机上打喷嚏,估计是怕将飞机给“震下来”。

  或许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代会嘲笑我们现在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但法规就是法规,我们必须遵守,在遵守的同时寻求改进的方法。

上一篇:加拿大移民结构近年大变
下一篇:美联储:继续购债还是见好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