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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侨联组织学习《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

2011-06-21 09:29:36

宁波市侨联组织学习《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决定启动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该计划围绕“六个加快”的推进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需求,旨在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6月20日上午,市侨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两办《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胡先元副主席全面解读了文件有关精神:该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从2011年开始,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波创新创业,力争其中30名列入中央“千人计划”、 300名列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000名列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增海外创新创业人才5000名。到2020年,在我市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突破10000名。

  引进的对象是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宁波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重点引进四类人才和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和资金创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宁波市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团队;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的海外高层次科研人才及其团队;宁波市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列入市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可享受六方面政策,其中包括: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的创新创业经费资助;对随同引进、经认定为海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的,每增加1人,给予团队20万元资助,资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对特别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重点资助;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宁波市各级政府各类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妥善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每月按当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为3年,子女就学给予优先解决等。

  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朱筠筠在学习总结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学习形成“引智引才”的共识;二是要结合“三思三创”有关精神,发挥每个同志的主观能动性;三是希望各个部室齐心协力,形成合力,重点在做好拓宽海外引才渠道、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产业园区联系、优化在甬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四是要主动出击,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与沟通工作,发挥侨联优势,努力在宁波市“3315计划”的实施中做出贡献,有为有位。(宁波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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