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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部署“六五”侨法宣传教育工作

2011-10-08 15:26:39

绍兴市部署“六五”侨法宣传教育工作

  日前,绍兴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发文,“关于‘六五’普法期间开展侨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通过在全市侨务系统和全社会深入开展以涉侨法律法规和涉侨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侨务干部的侨务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侨益、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及海外侨胞的能力与水平;增强有关部门和广大归侨侨眷的侨务法制观念,提高侨界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涉侨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切实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侨法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法制氛围。

  重点是学习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保护法〉办法》、《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等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好“侨法进社区、侨法进侨乡、侨法进党校、侨法进侨企”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一是要把侨法的宣传教育列入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二是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涉侨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与沟通协作。三是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侨务工作部门和涉侨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加大侨法执法监督力度。四是要把侨法的宣传教育与侨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侨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与有关涉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各县(市、区)侨办、侨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地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报市外侨办、市侨联。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县(市、区)侨办、侨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2012年下半年组织各县(市、区)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2013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市外侨办、市侨联将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各县(市、区)侨办、侨联“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于2015年9月份前完成并上报。市外侨办、市侨联汇总后于2015年10月报省侨办、省侨联。(沈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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