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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丽水荣膺“中国长寿之乡”

2013-06-03 15:47:10

侨乡丽水荣膺“中国长寿之乡” 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应邀出席授牌仪式

  近日,中国老年学学会与浙江省丽水市委、市政府在北京举行“中国长寿之乡―丽水”授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中国老年学学会正式授予丽水为“中国长寿之乡”。丽水成为全国280多个地级市中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浙江省政府副省长卢子跃,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丽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 ,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平,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中国老年学学会会长李本公等出席了授牌仪式。

  按照“中国长寿之乡”评审办法,中国老年学学会委托调查机构调研核查并组织专家实地评审,结果表明,丽水市具备“中国长寿之乡”申报条件,各项评审指标达标情况符合评审命名要求,部分重要指标明显优于评价标准。中国老年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宝华表示:丽水市是一个美丽、宜居、长寿的好地方。按照中国长寿之乡标准,丽水完全符合条件,获得“中国长寿之乡”称号名副其实!

  在丽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户籍总人口比例逾7/10万,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户籍总人口2.5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33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5岁。

  丽水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九年浙江首位、全国前列,被誉为“浙江绿谷”“中国生态第一市”。中共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说,丽水养生文化深厚古朴,邻里和睦、尊老敬老,形成了源远流长、特色鲜明的养生养老文化。

  近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认为,中国正在进入人口长寿化时代,“中国长寿之乡”是一把综合性的社会发展评价标尺,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

  自2006年起,中国老年学学会开始组织专家制定“中国长寿之乡”标准,确定了以百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龄老人规模三个指标为核心的15项指标评价体系,并于2007年开展实际科学认证工作。目前,中国老年学学会共认定40个“中国长寿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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