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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侨联在侨法的宣传中提升了侨联的工作

2010-12-01 16:11:15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侨联

在侨法的宣传中提升了侨联的工作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颁布二十周年,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侨联,在年初七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上商定:重新学习和宣传《保护法》,把再学习再宣传《保护法》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

  我们在“侨之家”的走廊里开辟宣传窗,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的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文上墙,并重新布置了走廊。在最集中最热闹的地段——柴桥影剧院广场等地,挂上大幅标语。在四个社区内部刊物上(《芦北之音》《芦南风》、《紫石报》、《后所城事》)开设了“侨法宣传角”以问答形式宣传了侨法。

  我们召开过三个专题会议:“留学人员和家属座谈会”、 “台属座谈会”和“侨港胞眷属座谈会”。会上,由街道侨联主席作中心发言,概述“保护法”的制订、修改过程及意义,“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等。然后进行座谈。

  为扩大宣传,贯彻上级侨联侨法宣传“四进”的要求,我们分别在二个居民社区,芦北社区、芦南社区、和一个农村社区,紫石三个社区召开由侨属、台属、留学人员家属参加的全体眷属会议。通过会议,让“保护法”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入到我街道所属的广大侨港胞眷属,台属和留学人员家属心中。

  座谈会上,很多港、侨胞眷属,特别是台属纷纷发言,深深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眷属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不公正待遇,现在国家用法律的形式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现在再也不会受人欺侮了。

  在宣传和实施《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三个理论和实践问题:身份界定、 “保护法”与其他法律法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这些问题都是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问题,我们在宣传和实践中都注意了,并且得到妥然处理。

  今年,我们街道侨联通过侨法的宣传和实施,侨联的工作得到了提升,侨情、台情、留学人员情况更明了。为侨服务的工作做得更扎实了,凝聚力更强了。如紫石社区召开侨台(留)眷属座谈会时,一位82岁的眷属,不去外甥女儿家吃生日酒,先到社区来开会,一位眷属老妈妈由女儿陪同参加会议,那天,天气很热,眷属情绪很高,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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