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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侨团之吾见

2008-07-23 09:05:00

周添成

和谐侨团的构建

  中国政府在国内倡导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国际上提出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张,而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社团,正是构建和谐世界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历史记载,中国人出国时间早、人数多、地域广,有“凡是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侨”之说。中国移民不是侵略而是谋生,举世公认。在异域他乡,为了有立锥之地,改变无依靠,无援助的状态,以血缘或地缘组成的宗亲会、同乡会等侨团应运而生。以后又陆续出现以同行业者组成的公会、以毕业于同一学校者组成的校友会、以经商者组成的商会等等。这些侨团在扶贫助困、互通有无、交流信息、主持公道,维护权益、鼓励回祖籍国投资办企业、回乡办公益事业、反独促统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应该看到,有一些侨团闹不团结,有一些侨团甚至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侨团为什么闹矛盾搞不团结?有人将其归咎于中国人的劣根性,说中国人是一盘散沙,团结不起来。笔者不敢苟同于这种观点。考察世界各地侨团,大部分是团结的,不团结的只是极少数,而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3种,即(1)历史上形成的,由于国共两党的对立,导致海外侨团认同归属的差异,多出现于二战后欧美及东南亚各国;(2)殖民者为便于统治,有意在侨团之间挑拨,制造事端,多发生于二战前东南亚等地区;(3)个别侨团领导人素质不高。这些矛盾与问题,都可以在构建和谐侨团的过程中加以克服与解决。

  我们所需要的和谐社会,它包括个体身心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和谐社会是上述4个关系协调发展的一种理想社会发展状态。至于和谐侨团的构建,从大处着眼,笔者认为首先要融入居住国,就是要认同当地的文化,争取学会当地语言文字,便于沟通交流;熟悉当地的历史,热爱居住国;认识当地的宗教,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是消除隔阂的良方。要与住在国的前途命运融为一体,要认识自己与当地人的利益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把自己的事业与住在国连在一起,一句话,毫无保留地融入世界大家庭,与世界各地人民共建和谐世界。具体地说,在侨团与侨团之间,侨团与当地社区之间,侨团与祖籍国(包括各省、各部门、各单位等)之间、侨团内部人与人之间,要建立起互爱互融的关系。

  在诸多关系中,人际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笔者提出几点建议:(1)换位思考,和睦相处。善于换位思考,会有利于我们与他人的沟通、理解。换位思考的实质,就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即想人所想,感同身受。因为我们都有着相同的感受:在伤心、痛苦的时候,希望被人安慰;孤独、寂寞的时候,期盼有人陪伴;厌恶被“冒犯”和“误解”;希冀别人用最单纯和宽容的心与自己交流;渴望快乐与幸福。“君子和而不同”,在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摩擦与分歧,此时此刻,如果我们将心比心,深入体察对方的内心世界,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和思考问题,从而与对方在情感上得到沟通,自然会解开心中的“疙瘩”,互相达到谅解,达到和睦相处;(2)欣赏别人,感动自我。不论做什么工作,我们常常希望被人重视,受到夸赞和表扬。有时候甚至因为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产生嫉妒、嗔恨,伤害到别人却不自知。在这个追求速成的年代,在表现自我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忽略了停一停脚步,去欣赏别人。其实我们都有过类似的体验,伟大人物往往是深藏不露的,他们非比寻常的品质,不留神可能会让我们看不出来。再说,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实际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有自己的特性和优点,也许就隐藏着大智慧,如若我们学会欣赏,自会发现不平凡之处,从而学人之长,补己之短;(3)淡泊明志,身心和谐。“淡泊”并非无欲,而是寡欲,对于欲望的提炼、提升。有些欲望对人来说是生命的需要,不仅无法去除,而且还有益处。但欲望不一定是需要。欲望与需要有时正相对立,如胖人嗜好肥肉,肝不好的人偏偏爱喝酒等。其实,人的身心需要和谐发展,什么时候都不能听凭自己的欲望“信马由缰”。否则,破坏了身心的内在和谐,就会生病;破坏了他人和社会的和谐,就会带来麻烦。从满足人的欲望这个角度来说,外在事物不过是手段,自我完善才是目的。“淡泊以明志”,提升欲望,从追求物质转向追求精神,从追求名利转向完善自我,从为一己之利转向关爱大众,从而在精神享受的同时达到身心和谐境界。

  在侨团内部或在侨团之间,提倡“以和为贵”,多讲“和气生财”,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树立“婆媳相处融洽”的典型,表彰“团结和睦的家庭”。举办各种学习班、座谈会,宣传遵纪守法,培养道德情操。在华侨华人社团与当地社区之间,常来往多走动,相互关心;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联络感情。通过这些活动,造成浓浓的和谐氛围。

侨务工作者的责任

  宣传、推动和谐侨团的建设,是侨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谐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侨务工作者的工作对象包括两部分人,一是旅居国外的华侨华人,二是定居国内的归侨、侨眷。做好这两部分人的工作的同时,又通过第二部分人去做第一部分人的工作(有时这比侨务工作者自己去做更有效),“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与“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在构建和谐侨团中,侨务工作者应当“促进派”,而不当“促退派”。当好“促进派”,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通过学习懂得: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其次,转变观念,赶上时代。改变侨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与做法。比如,对出境人员,只讲数量,认为越多越好,今后要重视对出境人员遵纪守法的教育;比如,对侨胞回国投资只提报效祖国,其实是互利双赢的,既有利于祖籍国,也有利于居住国;既有利于家乡人民,也有利于侨胞个人。从前,侨胞回国投资办企业、捐赠办公益,只限于家乡,今后要搞“大侨务”;比如,过去少提或不提融入当地社会,今后要多做融入的促进工作;比如,以往过多地宣传“唐人街”,今后要鼓励华侨华人(特别是老华侨)走出“唐人街”,融入当地社区,扩大自身的生存空间和活动范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对构建和谐侨团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形式要多样。除了在各种侨刊侨报上开展大规模的宣传以外,可以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机会宣传。和谐社会构建是顺乎民意的大事,只要你对人诚心实意,侨胞们是能理解和接受的。还可举办各种类型的聚会、学习班、座谈会、论坛等活动,如最近国务院侨办举办的第四届全球华侨华人联谊大会,就以构建和谐侨社为主题;浙江省侨办举办的海外中青年侨领研习班,也以构建和谐侨团为主要内容;宁波市侨商会举办“和谐发展”政情恳谈会,体现政企和谐共谋发展主题。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持之以恒地工作,对促进和谐、巩固团结,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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