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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侨联工作方法 提高侨联工作水平

2008-11-12 22:34:21

创新侨联工作方法 提高侨联工作水平

松阳县侨联副主席 傅长俞

  侨务资源相对缺乏的地方,如何做好侨务工作?松阳县侨联做足“侨务资源共享”文章,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结合松阳当地侨务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开创新的组织模式,开辟新的服务渠道,创新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侨联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突破乡镇区域界限,设立基层侨联组织。按浙江省侨联《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侨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乡镇(街道)侨联的“有组织”的要求是:“凡归侨、侨眷在3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建立侨联组织。如归侨、侨眷在300人以下、3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侨联分会或侨联小组。”按此规定,我县只有西屏镇可以建立基层侨联组织,而全县还有19个乡镇不能建立基层侨联组织,这样不利于我们开展基层侨务工作。于是,我们把原松阳区(西屏片)的7个乡镇的归侨、侨眷(121户、698人)都组织到西屏镇侨联来;把古市区(古市片)的 6个乡镇的归侨、侨眷(67户、288人)都组织到西屏镇侨联来;把山区片的7个乡镇的归侨、侨眷(67户、369人)组织成一个基层侨联小组,条件具备时再建立山区片的基层侨联组织。为了使这一设想合法化,我们在西屏镇、古市镇侨联成立时,在两镇“侨联工作细则”的第十三条中规定“为了使镇侨联组织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在征得附近乡党委、归侨侨眷代表同意后,附近乡的侨眷可以参加镇侨联组织的有关活动。”另外,我们还把各个乡镇的留学生家属都吸收到所在乡镇侨联或基层侨联小组参加活动,这样也便于做好留学生家属的服务工作。

  二是突破代表条件限制,增加基层侨联活力。多年的侨务工作实践证明,松阳籍的侨胞对侨联工作十分支持,他们把侨联看成是“自己的娘家”。为了使部分对侨联工作作出贡献的侨胞能参加侨联组织,我们在县侨联换届、基层侨联建立时,对代表的身份作了如下规定:“代表应当具有侨胞、归侨、侨眷的身份。”这一规定,突破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第十四条“关于代表身份的规定”的范围,有利于我们侨务资源相对缺乏的山区县、乡镇做好基层侨联工作。

  三是突出党委领导地位,加强基层侨联工作。由于我县乡镇基层侨联的设置突破了乡镇地域界限,基层侨联都是兼职人员在做侨务工作,当地党委必须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使侨联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更易发挥。为此,我们在西屏镇、古市镇侨联的“侨联工作细则”第九条条中规定:“为了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镇侨联聘请分管统战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担任侨联名誉主席。”镇侨联平时请示、汇报工作,就可以直接找党委分管领导;镇侨联活动、接待重点侨务工作对象,党委分管领导直接参与。这样,确保了乡镇党委对侨联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乡镇侨联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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