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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体会

2010-06-17 14:08:14

踏踏实实干实事 件件实事维侨益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

临海市侨联 赵伓妹

  当前,全国各地侨联组织根据当地的实际,隆重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活动,共同纪念20周年来《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动各地侨务事业的更好发展。

  作为多年来从事侨务工作的干部,在回顾几十年来贯彻落实《保护法》的过程中,在切实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工作的开展中谈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

  一、提高认识,是贯彻执行“保护法”的前提

  侨联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好新时期的侨务工作,侨的干部就要把自己培养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侨联组织要成为侨胞侨眷之“家”!必须依靠“国内与国外”这两个平台,认真做好联系与沟通,增进友情和亲情,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和动员他们在社会主义的各个行业贡献力量。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侨联组织要使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保护法》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好侨法的宣传工作,促使全社会形成“知侨法、懂侨情、维侨益”的氛围,才能推动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要提高对《保护法》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化对新时期下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侨的工作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利用和开发好侨务资源,用侨法来促维权工作,对《保护法》的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把维权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2、是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此项工作要列入侨联工作中的议事日程,要引起高度的重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以舆论为导向,采用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法》,做到有计划、有声势,广泛宣传,促使《保护法》深入人心,要宣传《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宣传工作不能一个模式,各地要有自我创新、自身特色,突出重点做好侨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归侨侨眷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侨联干部法律水平和办事能力。通过活动,使全社会对《保护法》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进一步推动侨联的法治管理水平。3、是依法维权,提升侨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纪念《保护法》颁发实施20年中,侨联部门要安排好一定的时间开展“送法律”下乡服务活动。在侨联网中开设宣传专栏,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如:演讲比赛、文艺节目、街头宣传、向群众发放各种《保护法》资料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护侨意识,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今年4月份,临海市侨联推出侨法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府广场、在19个镇(街道)的主要场地设台、设点挂出大幅标语,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发实施20周年。每次活动期间我们向社会各界人士发送侨法小册子及有关侨务政策法律法规书籍1000余本,扩大了侨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依法护侨,是实施《保护法》的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带来了春天。过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某些时期受到一定程度的政治迫害。1994年4月7日邓小平号召全国人民“发挥华侨作用,振兴中华民族”讲明了中国有着自己的独特机遇,就明确指出“中国人要振作起来。大陆已经有相当的基础。我们还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希望中国兴旺发达,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要利用机遇,把中国发展起来,少管别人的事,也不怕制裁。中国反对霸权主义,自己也永远不称霸。下个世纪中国是很有希望的。”他又指出“鸦片战争以来的一个世纪里,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侮辱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变了中国形象。中国今天的形象,不是晚清政府、不是北洋军阀、也不是蒋氏父子创造出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造中国的形象。凡是中华儿女,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是什么立场,起码都有中华民族的自豪感。”作为侨务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以“国内为基础,国外为重点”做好联络联谊工作。认真做好依法护侨,当好侨的代言人。在这发展中的国家里,对海外侨胞我们要进行广泛的联络联谊工作,巩固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同谁都往来,同谁都交朋友。当归侨侨眷的利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就要为他们讲公道话,办公道事,这样侨胞的利益就会受到保障。希望海外的华侨华人,不要丧失机遇。对于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并不多。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还指出“海外华侨有本领、有知识,是能够为我们国家做出重要贡献的。我们联系的人多、朋友多,希望我们跟他们说明我们国家的国情,让他们回来看看,看一次不够,看几次就比较了解了,就可以看到我们国家是怎样前进的。现在我们有些条件还不怎么好,这不要紧,以后会逐步改善。”这些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要快速发展离不开海外爱国同胞的热心支持祖国的建设事业。所以作为侨务部门,要针对不同时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尽力做好依法护侨,做到引“侨”先引“心”,引“心”先有“信”,把维权工作当作一种神圣的责任,才能起到“爱桥护侨、华侨之家”的作用。

  三、很抓落实,是执行《保护法》的动力

  “侨”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往往在深切体验民族传统文化与异域文化的冲突后仍保有炽热的民族感情和挚情的赤子之心,利用法律的武器,“成功护侨”维护了他们爱国爱乡的热情、赢得了海内外侨胞的信任。“侨”有着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眼光,往往用国际化视觉交叉看待中国的发展现实问题时,仍能用富于融通和前瞻性的思考同议国家发展之大计,“成功护侨”守住了他们共商民族振兴之良策的愿望,坚持了他们在中国投资的信心。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侨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维护侨益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那么侨联维权对象不是少了,而是多了;维权服务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维权服务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所以必须要履行好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单是一个小小的县(市),我们就一年接访近50余件。这些案件有大有小。有的大的案件,涉及的范围广,有许多历史遗留的问题久拖而得不到解决,加上我们侨联是个“三无”部门。既:无钱,无权,无人(人手少)。要为侨胞侨眷当好代言人,决不是喊喊口号,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就能解决问题的!一定要化很多时间和精力,为他们上门调查研究,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在与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反复多次的进行协商,争取取得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侨的干部首先要爱岗敬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去对待每一件事。要以“走破鞋底,讲破嘴皮”的精神,讲究工作中的方式方法,象打“持久战”一样,用好《保护法》这个武器,一环抓一环,环环抓落实,以高度的服务理念,推进《保护法》顺利实施,切实保障侨界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强化服务,是落实《保护法》的保证

  各级侨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深入开展“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活动中,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聚侨心,汇侨力,维侨益”引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实施:

  (一)、强化服务理念。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要学习党的侨务政策法规,学习各地的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开展“执法护法”大讨论,

  提炼、培育本部门维权观念,使之成为本单位机关干部共同的维权和精神动力,着力把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和力量凝聚到“依法护侨”的决策上来,引导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价值追求上来。

  (二)完善责任制度。各级基层侨联部门要按照浙侨联【2010】12号,“关于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各基层侨联要建立和完善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本区或内的问题。以“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完善“千侨大联引”和与重点侨胞、侨眷的联系制度、涉侨案件的受理分析制度、协调督察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做到有部署、有责任、有检查、有结果。

  (三)开展送服务活动。作为基层侨联部门,与侨界群众接触面广,碰到的问题多。在日常的工作中各级侨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工作职能出发,按照不同类型部门,不同服务对象的要求,找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结合点,明确各自送服务的对象、内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有效地工作方案,组建涉侨案件调解小组,根据不同的案件与不同的对象进行上门服务,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服务活动,做到案情的调查研究工作!

  (四)解决问题办实事。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浙江省侨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护侨意识,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地基层侨联部门以为侨服务为宗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爱岗敬业,要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找准问题的着落点,明确进一步改善服务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要围绕侨界群众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实”字上做文章,对其中反映强烈的热点民生问题,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破解方案,切实加以解决落实。对侨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认真思考、认真分析。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通过明晰责任、公开承诺、专项督查、结果运用,强化侨务干部的责任意识,把“维权”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健全服务机制。作为侨务部门要认真总结实践行之有效地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和完善近几年在服务基层、服务侨在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探索创新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作为进行决策、制定政策的程序,并逐步加以规范,形成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五、提能增效,是《保护法》生效的基石

  维权工作要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严格执行“四条禁令”,采取“公述民评”、绩效考评等措施,加强对干部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树典型,使他们在工作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切实强化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加大治懒治庸治奢力度,开展“六查六看”(1.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中梗阻”等问题;2.查机关作风,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严重影响机关影响各声誉问题;3.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4.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5.查能力素质,看是否存在不符合、不适合岗位要求等问题;6.查厉行节约,看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奢费享乐、挥霍公款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工作岗位制等制度,提升机关干部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侨联的维权工作,就是要努力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鼓励他们进一步为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发展对外友好合作作出贡献。他们所反映的案件,小而言之,涉及的知识一案一情,解决的是一个个具体的问题;大而言之,则关乎社会公正,对构建和谐社会是累石之功。从20年的《保护法》实施过程中,我们深有体会到要做好侨界维权工作,作为侨的干部要把工作的重心和着眼点要放开些,决不能局限在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代表和保障,要以社会的大视野和对维权目的性的认识。侨联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高度内在统一性,只有把维权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侨联维权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大意义,有助于我们跳出就维权谈维权的局限,树立以和谐理念指导维权工作、检验维权工作,从而把维权工作提高到和谐社会这个更高的层次上,使建设和谐社会成为侨联维权的最高目标。

  几年来,我在处理侨界来信来访的400多件中,从民事与刑事;从财产赔到经济纠纷;从小事到大事。有的是要求落实地基、祖坟迁移以及子女升学、择学等等;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下的房产权属问题,你要为他们解决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说说容易,做起来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例如:2007年我们有一位侨眷叫杜丙南,我们在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时,他就到我们侨联要求我们帮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提出要求帮助解决30年来一直没有落实的房产权属问题。他们夫妻俩一一诉说了30年来上访中的酸甜苦辣,说他们化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夫妻俩向有关部门上访,都是上告无门,无人给他们受理。都说“这是历史的原因,我们无法解决”一推了之!但是,他们决没有放弃,还是抱着一丝的希望继续向有关部门去请求解决,他们实在是“上诉无门”之下才到市侨联求救!应为,侨联部门是个侨胞侨眷的“娘家”,是他们的代言机构。虽然不是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但只要侨的干部有一颗为侨服务的“真心”,才能有为侨的“专心”,就能产生奉献精神。就会想方设法与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寻找当事人了解分析案情,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侨联干部在2年的时间里,经过多次反复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协商,到2009年终于得到了解决。侨眷万分感动,向市侨联送来锦旗,上面写着“侨联为民办实事,构建好和谐社会”!例如:2004年,有一位侨眷的老房子,由于乡村公路的扩建改道,要将他的老房子拆迁。海外华侨为保“祖基”地心切,从国外把来电话,要求我们帮助保住老房子原地。我们接到电话后,马上到当地政府和城建部门联系,在他们对整个道路的设计规划还没有完全定下之前,我们就与他们进行协商改道,经过我们多次的请求,与当地的城建部门与市建设局的规划处的设计师们进行协商,终于改道,保持侨眷的房子不动,使问题得到完满的解决。侨眷感激万分,连声道谢,说侨联真正是侨胞侨眷之“家”,侨的干部真正是侨胞侨眷之“友”!

  要使《保护法》行之有效,侨务部门必须树立三个观念,即:科学维权、依法维权、主动维权观念。进一步做好“上”与“下”,两方便的工作。“上”是及时做好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是认真做好基层侨联侨界群众的宣传工作,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宣传员。

  首先要立足点放在依法维权上。《保护法》及党的有关涉侨法律,为侨界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根本保障。要让法律上的保护变为事实上的保障,它们的立足点就是依法维权。依法维权,就是既要尊重侨界群众的感情,又要遵循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的程序,同时还要履行监督的职责。依法维权既是重视源头维权的需要,也是提高维权水平的需要,更是检验侨联维权能力的重要尺度。

  其次是着力点放在科学维权上。维权工作要讲究科学理念,决不是靠着一股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就能解决问题,更主要的是讲究方式方法,讲究在工作过程中的如何处理好各种方方面面的关系,所以每处理一件事情,要有一种科学维权的举措,都各具特色,亮点可圈可点。 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维权工作中开拓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创造新经验。

  再是落脚点放在主动维权上。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社会化维权。解放思想不是一个新名词,一句空口号,而是具体的、实在的态度和行为。说到底就是要心中有桥,行动为侨,敬业执着,富于创新,善于协调的工作精神和工作能力,想方设法把事办成,想方设法为侨界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赢得了侨界的尊重,赢得了党和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推进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总之,要使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受到法律保障,作为侨联部门要加强对侨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社会各界的侨法宣传,使他们了解侨情、了解侨法、了解侨联,营造贯彻落实涉侨政策法规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侨联干部要及时对自己进行“充电”,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维权知识培训,提高侨联组织和侨联干部的依法维护侨益的能力。确保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要把好事干“好”,把实事办“实”。

  激发他们爱国之心,推动他们报国之举,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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