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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法连心 以侨为桥

2010-07-09 10:06:14

侨法连心 以侨为桥

嘉兴桐乡市侨联 沈学明

  “你好,我是美国的陆根良,我老家在石门镇,哥哥要建新房,我希望保留我那一部分老房子。”2006年2月20日中午,从美国打来的越洋电话,把我从浑沌的午休中惊醒。

  从事侨务工作三个多月,接到来自美国的第一个越洋电话,我感觉既新鲜,又有成就感——这说明侨务部门是国外华侨的家,他们有事情时首先想到的是我们。尽管话筒中语音清晰,但我知道此时的美国正处于午夜时分,要守在这个时候联络国内,必定是要紧的事情。电话中,我初步了解到陆根良自1998年赴美,至今未加入美国籍,户籍仍在桐乡。因哥哥要改造一直居住的老房,他想保留属于自己的部分,希望侨联能提供帮助。电话毕竟隔着千山万水,对方一时难以将意思表达完整。为了不耽误时间,我把自己的电子邮箱告诉对方,请他把要反映的事情在邮件里作一个陈述,并留下国内家属的联系方式。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打开邮件,发现内容十分简单,里面仅用英文写着“非常高兴能与您通话,非常感谢您的帮助!”,除此之外,就是一些个人的联系方式。可能是由于身处国外,不能用中文写信,或用英文难以描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我意识到这件事涉及侨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就有“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的规定。我随即打开《保护法》和《实施办法》,逐条进行对比研究,发现除《保护法》的第十三条规定外,《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中同样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六条规定:“依法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法律条文是找到了,但它的对象是“归侨、侨眷”,作为在国外的华侨,是否享有同等的权利呢?陆家的房屋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我又查阅了相关统战、侨务政策,发现对于能够确认产权的侨房,可以落实政策给予保留或补偿。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华侨及其眷属的权益保障工作,是侨务部门应尽的职责。我决定先上门实地了解,再向土管部门咨询相关的政策。

  石门镇党委统战委员杨国萍很重视此事,专门向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和咨询政策,得到的答复同样是先看房,后按政策进行处理。

  22日,当我们在石门镇三胞组长居强的陪同下,一行人辗转来到石门镇士丰村的陆家老屋时,一位面带微笑的中老年妇人接待了我们,她就是美国华侨陆根良的母亲朱美菊。我们细细打量着老屋,这是一座两开间的平屋,左右对称,与前排邻居的房屋间距很短。可能是限于空间的原因,进深很长,从前檐到茅房,共有5间半屋子,显得十分狭长。在厢房与厨房的相连处,还有一个小天井,给房屋增加了采光。陆根良的哥哥陆根荣住在东间,房屋有些陈旧,难怪要拆迁了。陆根荣介绍说,弟弟原先住的屋子是西间,后来按农村分家的规矩,将西屋分给了弟弟。现在弟弟去了美国,父母与他们分开,住在弟弟的西屋里。我们与陆家进行了探讨,按分家的规则,西屋的产权应属陆根良所有,现在由其直系亲属父母居住,按《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可以保留。

  为进一步了解建房政策和《土管法》的规定,我们与陆根荣来到了士丰村委会,与村支部陆书记和分管建房的干部共同研究房屋的拆迁问题。按照我市关于房屋拆建的规定,如果是易地拆建,必须先把老房拆除,陆家正属于这一情形。我们根据国家有关保护侨房的政策和《保护法》第十四、十六条的规定,指出西屋的产权属美国华侨陆根良所有,且现由其父母居住,应当参照规定予以保护。村干部与我们一起调查和查阅资料后,确认了陆家的分房事实,并指出我们的意见与土管政策是相符的,等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陆家的老屋可以给国外的华侨保留一半。

  房屋可以保留了,那么怎么拆除呢?我们与村干部和当事人再次进行商讨。根据现场勘察,陆家房屋是前后分界明显,而左右架构不清晰,部分横梁直接贯穿于左右两间屋上。能否在拆除时,既保留部分房屋,又不破坏它的结构呢?陆书记提出,如果把要拆除和保留的面积确定,拆除哪一部分可以根据房屋的具体架构来定,这样既不违反规定,又把问题解决了。

  随后,村委会干部赴现场对房屋进行验看,最终确定把房屋的后半部分予以拆除,而留下前面的一半面积。事情圆满解决了,我随即将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告诉远在美国的陆根良。23日,陆根良发来了中文感谢信,对事情的结果十分满意。从此,“网络传书”成为我们沟通的最好桥梁,根良的心与我们的心连在了一起。

  2007年春节前夕,我们来到陆根荣的新家。一幢三层的农村别墅矗立在公路边,底层堆放杂物,二层是厨房和餐厅,三层是卧室。接待我们的仍是陆母,陆父居住在老屋,母亲帮助儿子照顾孙辈的同时,回老屋照顾父亲。我们开玩笑地说:“新房这么大,干脆全家搬过来,老房子就留给根良回来住吧!”她高兴地笑了。

  2008年12月,在旅居美国长达10年后,陆根良终于首次回乡探亲,石门镇领导给予了热情接待。新任统战委员陈根兴亲自驾车陪同他到哥哥的新房,参观母校石门小学。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沈济贤亲切会见了陆根良,不善言辞的根良连连说:“谢谢!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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