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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稳步开展侨法“四进”活动

2010-11-02 08:42:22

  五年来,绍兴市侨务系统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侨法进社区,侨法进侨乡,侨法进党校,侨法进侨资企业的侨法“四进”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组织,形成网络,延伸侨务工作手臂

  1、建立组织。2006年成立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侨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秘处长、侨政处长任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相关工作。

  2、建立基层组织网络。全市已建立乡镇街道侨联10个,使侨务工作在城市和农村均有最基层的组织网络,为侨法“四进”打好组织基础。乡镇、街道侨务工作由副书记分管,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改变了侨务工作基层无人管的状况。

  3、整合社区侨务工作网络。如越城区在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基础上,整合了原有社区侨务工作网络,在涉侨资源较多的两个地方,府山街道在越都社区和府山社区建立了“社区侨务工作小组”,小组下设联络员,这样促使侨法宣传教育得到同步开展。

  4、以申报“侨法宣传角”为契机,促使侨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越城区府山街道越都社区于2008年成为全国侨务系统“五五”普法教育 “侨法宣传角”后,府山街道府山社区也积极创建;今年,府山社区成功通过了省侨办的验收,成为越城区又一个“侨法宣传角”单位。

  5、建立涉侨法律维权中心。如2008年4月份成立了“越城区保护侨益巡回法庭”,常年聘请相关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搞好规划,树立典型,搞好侨法宣传角

  1、市外侨办侨联作出“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即“绍外侨字﹝2006﹞6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侨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规划,提出工作要求。根据省侨办要求,2010年又部署当年侨法“四进”计划,迎接验收。

  2、绍兴市外侨办为深入贯彻执行《保护法》等,形成大侨务的工作格局,会同越城区侨务部门,在府山街道进行社区侨务工作的试点的基础上,使越都社区和府山社区争创全国侨务系统“侨法宣传角”获得成功,从而使我市的侨法宣传有了两个典型,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的侨法宣传工作。同时,越都社区、府山社区从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和健全制度入手,把社区侨务工作逐步纳入到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中去,畅通了侨务信息渠道,启动了“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服务”的双向互动机制,初步形成了城区、街道、社区上下对应的基层侨务工作网络,为侨务工作社会化构筑了平台。多年来,越都社区被评为全国、省、市、区等多项先进。

  三、统筹兼顾,形式多样,开展侨法“四进”活动

  我们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开展侨法“四进”工作,主要是:侨法进社区,开展社区侨务工作;侨法进侨乡,建设乡镇(街道)侨联;侨法进党校,开展侨务知识宣讲辅导;侨法进侨资企业,加强侨商协会活力。对侨法进行深入浅出的辅导和宣传,受到社区、侨乡、党校、侨资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和侨界人士的好评。

  1、利用平台组织学习。2006年《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颁发后,一是我们利用市区侨眷联络员活动室这个平台,组织归侨侨眷联络员进行学习,同时,在联络员活动室组织老年保健知识讲座时,发送《保护法》等资料。二是我们利用侨界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时,会同市人大、政协港澳台侨委,深入侨资企业,学习宣传侨法精神。

  2、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据初步统计,我市侨务系统先后举办《保护法》等座谈会6场,有330多人参加;参加上街咨询活动、宣传窗、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规学习130多场、3300多人;发放《涉侨法规政策选编》1000本;参加其他各种形式的侨法宣传3000多人次。各镇、街道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穿街横幅、黑板报;越城区、绍兴县、诸暨市等乡镇、街道多次在街上设置法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在组织开展的各项侨务活动中,我们见缝插针不忘侨法宣传,2008年邀请了市委党校叶教授作十七大精神宣讲时,及时向全体外事侨务干部进行了侨法宣讲;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全市各级侨务部门办会同人大、政协港澳台侨委、侨联联合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请人大领导作电视讲话,召开《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开展《保护法》上街宣传、侨法咨询服务活动,举办侨法宣传文艺晚会暨知识竞赛,开辟报纸专栏解读《保护法》,向各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送侨法。

  3、组织、编写、出版、发送《华侨捐赠30年》画册,该画册反映了改革开放30年来,绍兴市接受华侨捐赠达1.94亿元,400多个捐赠项目落成,对绍兴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特别是在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面貌一新,进一步宣传了华侨情系家乡,造福桑梓的生动事迹,弘扬华侨的爱国爱乡精神。《华侨捐赠30年》获得2008年浙江省侨务工作创新奖,并受到各方关注,反映很好。绍兴市领导肯定了市外侨办侨联的创举。

  4、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年”活动。2008年,全市侨务部门深入侨企,了解情况,走访了70多家重点侨资企业,对侨资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推荐了20多名侨资企业负责人参加绍兴市侨商会组织。今年,根据省侨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侨资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调研要求,我们对侨资企业又开展了一次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护侨,为侨服务,以求“四进”取得实效

  1、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年来,全市接待涉侨信访有 700多件,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2、认真做好《捐赠法》和《捐赠条例》的贯彻执行。全市共有捐赠项目400多个(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接受捐资2.21亿元人民币,侨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浙江省捐赠条例》,做到使捐赠人放心满意。同时利用捐赠项目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宣传捐赠人爱国爱乡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学习,争做国家有用之才。

  3、深入基层执法检查。以《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主线,会同市人大深入诸暨市、嵊州、越城区农村山区,检查华侨捐赠项目的有关情况。

  4、做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工作。发挥基层作用,通过各县(市、区)上报,全市共筛选出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的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户28人,向省侨办上报并备案,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每年中秋节、春节都进行上门慰问,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每年慰问金达6万元。帮贫结对助学291名学生,资金73万元。

  5、注意发挥涉侨政协委员的作用,宣传贯彻《保护法》等,用《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两会”前,市侨务部门专门下达文件,要求侨界政协委员深入侨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涉侨提案,积极反映侨界的呼声,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五年来,各级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涉侨提案318件。(沈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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