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侨情管理信息系统

渐行渐远的往事

2009-10-18 22:04:46

渐行渐远的往事

周添成

  有人劝我说:你从国外回来,经历过两个国家两种社会,见过不少人与事,如今又赋闲在家,何不动手写传记?可是我一直以为,写传记,须是可传之人,而我非此类人,只好作罢。至于回忆文章,几年来先后写了几篇,也见诸报端,虽属琐事,但多是千字文,即使浪费读者的时间,也不算太多,于心稍安。最近,我又写了几篇,经过修改,凑在一块,冠以总题目《渐行渐远的往事》,刊载于此。如果读者读完以后不说我是“自爱毛羽,类山鸡之对圆镜”(梁实秋语),那就幸甚幸甚!

受奚落于“圣约翰”

  我七岁那一年上“圣约翰”学校的幼儿班。“圣约翰”学校是天主教会办的一所从幼儿班到“九号位”(相当于华文学校的高三)的完全英式学校,不论教学设备还是师资力量,在当时马来西亚的槟城,是首屈一指的,许多华侨家长喜欢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就读。

  我上的那个幼儿班,各种肤色的人都有,人数30左右。班主任兼任课教师是一位年约30岁左右的胖乎乎的英国女教师,她的女儿也随班跟读。我印象最深的是,下课铃一响,她那可爱的女儿,就活蹦乱跳,跑到妈妈身边,抱着妈妈亲热,我们这些亚裔不习惯那一套,只好傻呆呆地看她们亲热。那时海外学校的教学方法与国内的大同小异,老师体罚学生,天经地义。我们的班主任手中也有一根长长细细的藤条,一物两用,既可做教鞭,又可打不听话的学生。记得我们这位英国佬还比较文明,很少使用教鞭,当然,我们也比较听话,不捣蛋犯上。不仅如此,她每天上第一节课,还带一盒水果糖。水果糖对小孩该有多大的诱惑力。班长喊立正敬礼之后,她就要大家身板挺直,双手放在书桌上,然后分发水果糖,每回四、五粒,但课堂上不能吃。有东西吃,皆大欢喜,师生融洽,这兴许是老外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的一种方法。

  我一直以来对这位英国女教师 印象不错。可是有一次,我与她发生了冲突。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堂课的内容是讲“苹果”。课文教“苹果”这个生字,同时讲解苹果的相关情况。这位教师结合教学,分送我们每个孩子一个新鲜的苹果。老师教完课后,留下时间,让我们一个个复述。当轮到我复述时,我只念了苹果这个词,下面不念下去。下面是说,这苹果来自我们的祖国——英国。我不是天生的爱国者,但从长辈那里我知道我们的祖国是“唐山”——中国。那里有我们的亲人,有我们的祖屋,祖坟,长辈们经常要回去探亲祭祖,怎么我们的祖国变成英国了呢?我顶住不说。她开始以为我上课开小差,没有听进去,当即示范,让我跟着她读,我就是不读,她忍不住,发怒了,鞭子落到我身上了,同时收回已发给我的那一只苹果。我好像哭了,是挨鞭痛了,还是痛失那一只苹果,说不清,兴许两者都有。这一件事,我这一辈子是忘不了的。今天仔细思量这件事,我认为这位英国女教师不一定代表殖民者对殖民地人民施压,她可能是”照本宣科“,因为教科书是那样写的。但打那以后,我与她“离心离德”了。我想离开这个班。既然想离开,就不再进另外的幼儿班,争取插高一级的“一号”班。于是,有一天,我利用课余时间,找到一个穿黑长袍的牧师(学校的男老师都是牧师),向他提出换一个班,而且高插一号位,理由怎么陈述的,我不记得了。他只是问我,“that”是什么意思?这个字在英文里使用的频率很高,它的基本意思是 “那个”。我答不上来,他笑着说:回去吧,别乱想。

  第二天,我们的班主任皮笑肉不笑地问我:喂,一号生,你回来了。原来那位男老师已把情况通到她那里了。从此以后,她不再叫我的名字,而是叫我“一号生”。每叫这个绰号时,引起哄堂大笑,我受到奚落,我的幼小心灵受到沉重打击。在要升上“一号位”时,我离开“圣约翰”,进入华文学校—丽泽小学。

囫囵吞枣闹笑话

  我少年时期对课外书籍的痴迷,在邻里与同窗当中是出了名的,他们都叫我“书虫”。我这条“书虫”,一年365天,白天除了上课,做作业,干家务外,其余的时间都泡在书里,晚上往往还挑灯夜读至凌晨。可是,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不快,作家梦也没有实现。为什么呢?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自己读书求快不求甚解,囫囵吞枣,事倍功半。回首当年,我还闹了一些笑话哩。

  我疯狂阅读课外书籍,始于初中一年级。我从小学到初中,就读于马来西亚的华文学校。当时的马华文坛,当地作家不多,作品少,被人称为“文化沙漠”。华文较集中的城市如槟城、怡保和马六甲,虽然华文书店随处可见,但好书不多,除了出售中国30年代著名作家如鲁迅、茅盾、巴金等的作品,以及“三联出版社”出版的进步书刊(这类书刊被英国殖民政府列为禁书,不准卖,只能在少数书店的柜台后面悄悄购得)外,大量充斥书店的是香港出版的色情、武侠、相命之类的书。好书虽然匮乏,但我一天却要啃一本15万字左右的书,尤显得“疯狂”,但太抵食而不化。比如,对汉字的读音,不肯查字典,凭经验想当然,来个“有边读边,无边读中间”,读对了一些,但也出了不少“洋相”,把“忐忑不安”读成“上下不安”,把“一蹴而就”读成“一就而就”。说到“一蹴而就”,不由得想起一件让我羞愧一辈子的往事。

  那是1950年6月底在槟城的钟灵中学初一考作文时我闹的笑话。考题《对一学期来写作的自我估量》。见题稍加思考后,我即写下第一段话:检讨一学期以来的写作,我还是老毛病未改,写起作文来,粗枝大叶,缺乏认真态度,往往只求快,“一蹴而就”,就匆匆交上去。不一会儿,我真的又是“匆匆交上去”,成为第一个交卷者。那一天监考的不是教我们国文的老师,他大概对于我的思维如此“敏捷”感到惊奇。打开我的考卷一看,即作个手势,把我叫到他面前,让我给他轻轻念第一段。当我读到“一蹴而就”时,他噗哧一笑,接着告诉我“蹴”的读音与“一蹴而就”的用法,最后诚恳地告诉我:学习上,要一丝不苟,不能马虎大意。他的话,让我铭记在心,永远不忘。

  还有一件事也与汉语的成语有关。记不得是那一年了。有一天,我收到一份华文报纸,上面登了我的一篇文章。文章不长,我通读以后,发现我原来用的“爱屋及鸟”被编辑改成“爱屋及乌”。编辑改对了。我还埋怨编辑没有水平。原来我一直把“爱屋及乌”读成“爱屋及鸟”。为什么呢?我找来找去,找到“爱屋及乌”的英译上。“爱屋及乌”的英文译文是“Love your house,love your birds”,英语“bird”最基本的意思是“鸟”,我想当然地认为是“爱屋及鸟”,而不是“爱屋及乌”,一字之差,让人捧腹。

  不过,话说回来,我的读书方法问题多多,收效不大,但毕竟增加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对我以后的教学与写作起了一定作用。如果时光能倒流,让我回到少年时代,有前车之鉴,我一定会采用“精读”与“泛读”相结合的这一最佳阅读方法,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占着茅坑不拉屎

  俗语“占着茅坑不拉屎”,是一种比喻,说的是有人占着一个职位(往往是领导岗位)而不作为,又不肯让贤。我于58年前体验过这句俗语,是“身历其境”,而不是比喻而已。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广大侨胞特别是华侨学生欢欣鼓舞。许多华侨学生按捺不住内心的愉悦,纷纷奔向祖国。由于多年的反动宣传,不少华侨家长对共产党心存疑虑,不赞成子女回国,因此,华侨家长对自己的子女严防死堵,不让外逃,一旦发现外逃,立即向警察局报案,要求协助追回。1952年10月份我回国时就目睹了追捕与反追捕的一幕。

  我乘坐的那艘荷兰客轮,从槟城缓缓向新加坡驶去。那时回国只有水路一途,既无火车,更没有飞机可乘,而且回大陆只准购买统舱票,条件很差。记得那一天统舱挤满了巴基斯坦人,他们七歪八倒地躺在那里,身上涂的油发出阵阵的臭味,我和几位上了船才认识的华侨青年跻身其中,几乎窒息。客轮驶了一天一夜才停泊在新加坡港。在这里主要上装下卸货物。上苍够照顾人的,这一批异味旅客全部上岸走人。刚庆幸不用再受罪时,我们从脸盆那么大的窗口看到一艘快艇载着手持警棍的警察驶近我们乘坐的客轮。此时,一个水手模样的印度人朝我们走过来,告诉我们警察来抓外逃的人。这大概不是第一次,这位水手好心地给我们打招呼,谁是外逃者,自己明白,赶紧躲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不待他说完话,我急中生智来个急转弯,拐进厕所。我蹲了三个多小时,到快吃晚饭时才跑出来。这就叫做“占着茅坑不拉屎”。后来听说“逮”走了三个缅甸侨生,哭哭啼啼,强拉硬拖,好可怜啊!

  1991年底我返马探亲时,问起当年的情况。我的表姑告诉我,负责抚养我的姨婆报了警,但没有到客轮上抓人,因为知道太迟了,我已远走高飞。只是在警察陪同下到我的同窗好友家询问情况。1988年我到新加坡旅游探亲时,一位同窗好友告诉我,他那一天到船上给我送行,他的弟弟也来送别,回去时他的弟弟不小心露出实情,他的父亲责怪他们不该支持我回国,拿起棍子就朝他打来,边打边骂:怎么好去给外逃的人送别!

在广州夜啃锅巴

  1952年10月份,我从马来西亚返回祖国,在广州呆了十多天,其中有3天断了粮,靠夜啃锅巴充饥,说来让人笑话。

  在东南亚华侨学生回国高潮中,许多人是瞒着亲人出逃的,出来时钱物携带不多。我是在临走前几天,靠同学的资助才买上船票,偷偷回国的,途中分文不用,到达深圳时,我袋子里也只有叻币3元3角(约合人民币2元4角),记得在海关调换货币时,别人一叠又一叠地调换,我的是6张,三张一元的,3张一角的,我不好意思单独去调换,只好搭在别人的钱上一道去调换。幸好我们从九龙到达深圳时,轮船公司把从深圳到广州这一段的费用10万元(相当于今天的10元)退还我,我拿到这笔款子,乐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

  说句实在话,我家在当时当地虽然不是家产万贯,但还算富裕人家。我祖父生前是生意人,在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走船”(当地人称船上贩运货物为“走船”),赚得一些钱,置地造房,他过世后,祖母靠收房租过日子,家务靠广东保姆,自己闲时嚼嚼槟榔打打牌,活得有滋有味。祖母去世后,我是周家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可是,我回国时才18岁,尚未到英殖民政府规定的法定成年人(21岁),不能继承遗产,只好两手空空回到祖国。

  话说回来,在广州头几天,我与同船的缅甸侨生在一起玩,今天参观中山纪念堂,明天瞻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我的嘴巴又馋,见到好吃的东西,特别是在南洋没有吃过的东西,再贵也买来尝。这样,过不了几天,身上的十多元钱就用得精光。接着把同学临别前赠送的球鞋和半新半旧的衣裤,廉价出售给我落脚的旅舍的服务员。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带回来,经过这一变卖,只剩一箱书籍。书籍是卖不出去的。好吧,只有挨饿的份。记得当时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在广州设有接待站,有专人在这里迎接我们一批又一批回国的侨生。因为建国初期,国力有限,回国的侨生自己能解决住吃行的,由你自行处理。对于有困难的侨生,就给予资助,比如我住的旅舍就是公家提供的。我因为爱面子,不好意思开口,买不起饭菜票只好挨饿。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这话是真的。就在我连饿三夕的那一天,一个侨生,他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只记得他是广东人,个子矮小,瘦瘦的,他跑来对我说旅舍顶楼是伙房,饭锅里有锅巴,喷香,问我要不要去吃,他还补充了一句 他嗜好吃锅巴。这正中下怀,我求之不得,饿了一天,有锅巴吃还不好?于是,我和他蹑手蹑脚爬上顶楼(三楼),打开大锅子,发现里面结着大块大块的锅巴,我们两人美美吃了一顿。他是和我一样饿了一天,还是真的嗜好锅巴成瘾,我不知道也不便问。这样连续“偷”啃了两夜,第三夜就出事了。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人与往常一样爬上去,一到顶楼就被早已侯在那里的食堂工作人员逮住了。他问清情况后,把我们带到不远处的接待站。接待站的一位女同志“接待”了我们,我如实地说了自己的困境,她并没有批评我,只是安慰我,说有困难政府会帮助解决的。我当时全身暖乎乎的,感到祖国是母亲,她对自己的子女多么体贴啊!

  几天后,接待站借给我14元钱当路费送我到厦门集美中学读书。

初见人民解放军

  我生于马来西亚,在那里度过了少年时期。马来西亚独立前属英国殖民地,因此我见过英国殖民军及其雇佣军(多数是从印度雇佣来的)。他们在我脑海里是一副征服者的摸样,傲慢自大、不可一世。二战时期,南洋沦陷,我又见到了日本侵略军。他们野蛮凶横、无恶不作,年幼的我见到他们拔腿便逃。

  1952年,我回国。入境时,第一次见到解放军。在深圳边防大门口,五星红旗下,笔直地站立着一位荷枪的年轻战士,非常威武。后来,我又陆续碰到几个边防军。他们有问必答。看到我们行李重,过关有困难,还主动过来帮忙。

  第二天,到达广州,我和其他侨生被安排住在一家小旅舍。说来也巧,这家小旅舍也住着几个解放军。他们大概是到广州来出差的,我们早晚都能互相碰到。见面时,他们面带微笑,好像在对我们说:“欢迎你们回来!”

  回国的第三天晚上,我在旅舍里给海外的同学写第一封信。临回国前,我与同学约定:第一封信如果采用中国传统的从右到左直写法,说明国内情况好,大家可以跟回来;如果从左到右的横写法,说明情况不好。那第一封信,我是用直写的,内容就写第一次见到解放军的可亲可爱。记得我在信的结尾是这样写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人民的子弟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与我们以前所见到的英国殖民军和日本侵略军是完全不同的。

上一篇:读报偶得
下一篇:秋游寒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