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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魅力张店欢迎您

2010-03-26 10:01:21

山东•淄博——魅力张店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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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魅力张店欢迎您

  一、区位优势  张店区地处山东腹地,总面积244.9平方公里,总人口85万。张店区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距济南国际机场70公里,距青岛国际机场220公里,高速公路、铁路四通八达,形成了高速化、网络化的现代交通格局。  张店属于山东半岛对外开放区、环渤海湾经济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和综合实力居全省139个县(市、区)的前十位,是中国投资环境50优城市——淄博市的中心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研、金融和旅游中心,同时还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区”、“省级园林城市”和“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区”。

  二、投资环境  淄博市是中国首批3个星火技术密集区之一,拥有各类科研机构837家,其中大部分在张店区,是山东省硅酸盐、化工、医药、冶金、新材料等方面的重要科研基地。  张店区属于山东省独立电网,年供电量可达200亿千瓦时,年供天然气3亿立方米,日供水量90万立方米,日供焦化煤气10万立方米。

  三、产业优势  张店区域工业基础雄厚,工业门类齐全,是山东省工业配套条件最好的城区之一,形成了以建材、纺织、化工、机械为支柱,电子、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全区社会消费零售总额近百亿元,连续十五年保持全省县(市、区)第一。张店区已成为鲁中地区名副其实的商贸中心。区内现代服务业发达,已成为鲁中地区的龙头。良好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使张店区成为山东省重要的陶瓷、建材、化工和机电物流中心。

  四、重点园区  淄博科技工业园创业园  淄博科技工业园创业园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内,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备,企业聚集度和园区知名度高,交通、通讯便捷,是集生产加工、科技研发、技术转化、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标准厂房、完善的基础设施、规范的管理服务和各类优惠政策,满足了投资者“不置地不建房,来了就能办工厂”的低成本创业思路。已建成的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由综合研发楼、多层生产车间、仓储区和生活服务区组成。目前,二期工程开始启动,总规划用地35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创业园二期以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等电子信息类企业及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等行业为主,重点引入科技型、环保型、高附加值新型产业。创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水、电、汽、排水、排污、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接入服务;设有规范的会议中心、产品展示与交易大厅、仓储、停车、餐饮、安全保卫等保障体系。

  张店经济开发区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区内地势平坦,规划合理,铁路专用线与胶济铁路相连,有中心物流货场、仓库相配套,道路、水、电、蒸汽、天然气、排污、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源供应充足,以机械加工制造、精细化工、医药和纺织服装等行业为主。目前,已入驻企业近20家。

  张店东部化工区  张店东部化工区是淄博市委、市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节能减排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化工区紧邻齐鲁石化公司,总占地面积4.40平方公里。化工区基础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完善的物流服务。园区内日排污量可达8万立方米,供电可达30万千瓦,外管网总长度近20公里,蒸汽压力为2.5兆帕,温度大于200℃,供应蒸汽量约为400t/h,日供水量可达10.6万立方米。化工园区的规划按照“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要求,突出高品位、超前性、先导性、生态性的特点,分为管理服务区、生产功能区、仓储物流区、配套服务区和预留发展区。

  淄博商贸物流园区  淄博商贸物流园区位于张店区的南部,东西长约8.2公里,南北宽约5.2公里,总占地面积约35平方千米,通过路网、绿网的网络结构交织,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规划结构。“一心”是指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是城市景观轴、滨河景观轴;“四区”是指商贸交易区、物流配送区、生活配套区、休闲度假区。目前,入驻企业已达196家,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园区内已经形成了三大产业高地:一是沿山泉路两侧以汽贸为特色的市场群,拥有各类4S店、品牌店、连锁店近百家;二是沿昌国路分布的中国陶瓷科技城、香港五金家居城、红星美凯龙家居Mall、鲁中装饰材料博览城、通力机电商城等综合批发市场群,年交易额突破80亿元;三是中部形成了以淄博鸿运物流园为代表的物流配送平台及现代信息中心。

  五、优惠政策  1、财政扶持政策  所得税 从进入园区并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每年年末按入园企业所缴纳所得税的区留成部分的100%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年末按区留成部分的70%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增值税 从进入园区并实现第一笔销售收入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年末按入园企业所缴纳增值税的区留成部分的60%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 营业税 从实现第一笔销售收入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年末按企业所缴纳营业税区留成部分的100%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三至五年内,每年年末按区留成部分的50%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 其它地方税 从进入园区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年末按企业所缴纳其它地方税的60%(不含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奖励。  2、对入驻园区的区域知名企业、著名品牌及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3、对引荐企业进入园区(以签订合同并交纳押金为准)的个人,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六、招商联系服务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驻浙江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24号  电话(传真):0571-87714789  邮箱:zhuzheban@sina.com  联系人:肖立强(主任) 133886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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