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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侨村官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12-09-04 11:23:01

关于开展华侨村官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侨联:

  浙江是全国侨务资源大省,改革开放后迅速崛起的新侨乡。近年来,我省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华侨村官,他们在村两委任职,成为我省新农村建设中的新生力量和“领头雁”。为全面了解我省华侨村官的基本情况,建立全省华侨村官资料库,有的放矢地做好华侨村官工作,更好地为我省新农村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华侨村官基本情况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在村(居)两委任现职的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家属、海归人士等华侨村官。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华侨村官的基本信息、工作情况等,详情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华侨村官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足够力量,确保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调查,摸清情况。调查统计面广,涉及的单位与人员多,各级侨联要采取切实措施,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情况。

  (三)整理核实,及时上报。各市侨联要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核实,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以地市为单位通过电子版上报省侨联办公室,邮箱:zqlbgs@126.com,联系人:丁伟,电话:0571—85119059,13065719398。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浙江省侨联网站公告栏浏览下载。

  附件:全省华侨村官情况调查表

                 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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