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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8-08 09:28:13

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侨联、侨办,各高校侨(留)联,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广大归侨侨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努力发挥在推动全国和浙江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增进浙江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日前,中国侨联、国务院侨办联合下发了中侨发〔2013〕36号文件,要求各省侨联、侨办协助开展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归侨侨眷的爱护和关怀,进一步弘扬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精神,激励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省侨联、省侨办决定,开展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并上报中国侨联在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1、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共990名,分配给浙江省的名额为39名。经省侨联、省侨办研究,下达给各市侨联、侨办的名额见附件1。

  2、中国侨界杰出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和提名奖人选,由各市侨联、侨办共同推荐,每市一般推荐1-2名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

  1、具备归侨侨眷身份。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各行各业中具有杰出业绩的重点人士和代表人士。

  4、热心侨务事业,积极投身我国对外友好交往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成绩显著。

  (二)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符合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杰出成就,曾获得省、部级以及市地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表彰。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权威性;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2、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侨联、省侨办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表彰评选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2)

  3、逐层推荐。为引导基层侨联、侨办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各地可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在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地方侨办的意见后,由基层和地方侨联组织逐层推报候选人至省侨联。

  4、省级初评和上报。在基层推报的基础上,省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材料,由省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并将正式推报人选和事迹材料上报全国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将于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期间公布,届时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和部分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代表将受邀参加代表大会开幕式,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相关要求

  1、表彰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和中国侨界杰出人物是全国第九次侨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促进侨务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市侨联、侨办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并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在广大归侨侨眷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2、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浙江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并在社会上和广大归侨侨眷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先进代表和优秀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扎根基层,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很强示范性的人选;人选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归侨侨眷中形成导向。

  3、《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附件3)和《中国侨界杰出人物推荐审批表》(附件4),请登陆浙江省侨联网(www.zjsql.com.cn)通知公告版块下载。地市侨联推报人选时请严格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三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表格电子版。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内容属实,手续齐全,并按规定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其中先进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生动。

  4、中国侨界杰出人物推荐人选需提供两寸白底近期彩色标准照两张(参照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照片标准),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至少3张(一式一张,标注文字说明)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照片电子版。

  5、各地市侨联须在2013年8月2日前将推报人选的表格、照片和相关电子版上报省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孝双、丁 伟  联系电话:0571—85119617、85119059  传真:0571—85151007  电子邮件:zjsqlxc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路24号  邮政编码:310007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doc   

3、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doc

4、关于做好中国侨界杰出人物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侨界杰出人物推荐审批表.doc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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