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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2-17 10:55:42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侨联、各高校侨(留)联、省直机关侨(留)联:

  201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联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年初省侨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投身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伟大实践,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联系统干部职工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在新的一年里再创工作新佳绩,续谱工作新篇章,经省侨联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设置、名额及对象

  1、评选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30个(其中市级为9个,高校4个,县(市、区)级侨联17个),参评对象为201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侨(留)联组织。

  2、评选全省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33名(其中市级为10个,高校4个,省直机关2个,县(市、区)级侨联17个),参评对象为201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侨(留)联系统专兼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办法

  1、市级和高校侨(留)联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市级和高校侨(留)联等各报一个(名)候选对象,并附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省侨联组织联评。

  2、县(市、区)级侨联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市侨联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组织初评后上报,省侨联审批。

  3、今年已获中国侨联九代会表彰的各先进集体及个人,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在明年年初召开的省侨联八届六次全委会上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请各市侨联、各高校侨(留)联接到本通知后,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抓紧做好评选工作,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并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相关的评选材料,并上报纸质评选材料一份(盖单位公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有关材料见附件,并请登陆浙江省侨联网(www.zjsql.com.cn)公告栏浏览下载。省侨联联系人:丁伟,联系电话:0571—85119059,传真:0571—85151007,电子邮箱:zqlbgs@126.com,地址:杭州市保俶路24号,邮编:310007。

2013年12月13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2、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doc

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省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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