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侨情管理信息系统

关于做好2015年“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4-02 17:09:23

各市侨联:

  为进一步增进海外华裔青少年对祖(籍)国的了解,培养其对祖(籍)国的感情,提高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兴趣,推动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按照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15年“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时间和总体人数安排

  2015年“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以下简称夏令营),由中国侨联、国家汉办主办,由省侨联和地市级侨联承办,县级侨联协办,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15年7月至8月,在华活动时间2周(14天),每班营员不超过40人(含带队老师)。夏令营结束后,营员需通过相关考试,检验学习成效。

  二、营员应具备的条件

  营员应为外国正规公立或私立中学在读的海外华裔青少年学生,年龄在14至18周岁之间,具有住在国国籍或永久居住资格,身体健康,自理能力较强,希望了解中国文化,并具备一定中文基础或对学习中文有较大兴趣。原则上,营员的祖籍地为承办单位所在行政区域。

  每10至15名营员可配备1位国外(境外)带队教师,配合并协助做好营员的管理和沟通工作。带队教师需具有较强危机处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

  三、课程安排及主要要求

  夏令营课程内容包括:开班仪式和适应性培训(半天)、汉语课(30%,配有专业教师,使用符合YCT/HSK标准专用教材)、文化课(20%,如剪纸、书法、水墨画、茶艺、武术等),开展文体交流活动(20%,如与中国学生座谈结对,联谊联欢、体育比赛等),文化访问体验(30%,如参观人文景观、体验民俗生活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安排一次访问中国家庭或住家体验,活动结束前,组织营员进行汉语考试、颁发证书,并针对夏令营活动进行满意度评估(评估表由国家汉办提供)。

  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建立组织保障、沟通协调、突发处置、营员作息生活及重大事件报告等制度,并根据营员构成特点安排双语或多语种工作人员(如国内教师、翻译)全程陪同,主要活动地点(如住地和授课地点)应具备医务室并可实施应急医疗处理,能够提供卫生健康、相对丰富的餐饮服务并可根据需要提供素食和清真餐食,外出需安排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配备车况良好的车辆(车上应备有急救箱)。

  四、有关程序及经费支持标准

  以市级侨联为单位,请根据上述要求及所联系海外华裔青少年群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可行性研究,于3月30日前向省侨联提交纸质承办申请,申请材料请写明计划举办时间、人数规模和意向营员构成(含意向名额分配国家和城市信息),拟开展活动安排和主要活动地点等事项。  

  省侨联收到申请后,将与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沟通,根据申报总体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协办地侨联根据反馈名额制定预算方案、团组接待及教学安排、营员及带队教师名单(附夏令营名单表供参考)和相关制度方案,待省侨联批复后统一组织实施。

  夏令营在华举办期间的授课培训、食宿交通、考察交流等费用将按照200元人民币/人/天的标准给予支持资助。不足部分由协办地侨联支付。

  五、工作建议及注意事项

  1.合法依规、因地制宜。夏令营的实施要有利于海外侨胞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宜在尊重不同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政策和民族习俗的前提下开展,着眼海外侨情的结构性差异特别是对于东南亚部分敏感国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侨胞的生存环境,欢迎各地侨联立足现有基础、加强工作思考,为夏令营工作扩展新视野、实现新突破研提意见建议。

  2.胸怀大局、科学筹划。统筹夏令营工作与“亲情中华”品牌活动和文化交流、海外联谊等侨联各方面工作的关系,注重与履行侨联各项职能相协调,努力做到为侨服务与为大局服务的有机统一,发挥侨联基层组织众多的优势,鼓励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引导、在基层活动、为基层服务,不断增强侨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注重推广汉语教学,支持并促进孔子学院和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努力加深海外华裔青少年对祖(籍)国的了解与认知,拉近感情距离。

  3.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讲科学、重实际,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最大努力做好夏令营的申报和筹办工作,也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客观评估所联系海外华裔青少年群体的数量规模、素质能力、放假时间等情况以及本单位组织实施、后勤保障的水平,摸清底数,循序渐进。夏令营举办期间,中国侨联、国家汉办、省侨联将进行随机抽查。各地办营情况拟作为省侨联委托下一年工作的参考依据。

  省侨联宣传部联系人:张帆、茅璐婷, 联系电话:0571-85212633 85119065,电子邮件:zjsqlxcb@126.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关于做好2015年“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有关工作的通知“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营员报名登记表.xls

  浙江省侨联                    2015年4月3日

上一篇: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下一篇:关于召开省侨联八届十四次主席会议和八届十二次常委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