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侨联成立于1964年,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的、由全省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省政协的组成单位。主要有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做好侨界群众工作四项职能。成立至今,我会共有内设机构4个,机关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占编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2名,实有公务用车5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侨联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会本级决算。
二、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收入决算1,24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8.70万元,占总收入73.5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1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73.53%;上年结转收入330.66万元,占总收入26.47%。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支出决算1,113.1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3.6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4.86万元,项目支出574.66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3.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5.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会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6.16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开展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做好侨界群众工作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7.15万元,主要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3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3.5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9.04万元,与2014年持平。我会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海外侨领、华侨和侨胞受邀回国,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函接待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37 人次,共1.97万元;外事接待95批次,1105人次,共27.0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0.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会机关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省侨联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33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口径变动,2015年比2014年新增福利费12.7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省侨联机关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侨联本级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省侨联新侨人才工作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8.17万元,实际支出26.67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良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房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