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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十佳”回国投资创业人员及单位的通知

2019-01-07 10:36:35

设区市侨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扎实落实全国第十次侨代会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展示全省侨联系统2018以来引资、引智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侨界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侨界群众同圆共享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推动新形势下侨联经济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推进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省侨联将于近期开展“十佳”回国投资创业人员和“十佳”回国投资创业单位评选活动(先进个人10位,先进单位10家)。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回国投资创业的个人和单位。

二、评选条件

1.曾在国外留学、工作或投资,现回国创业的人员或企业,且爱国、守法,个人无犯罪记录。

2.已成为自己创业领域中的佼佼者,并在科研、经营、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或单位。3.先进个人必须是企业的创始人和创办者,先进单位的法人或经营管理者必须是华侨、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及家属。

4.在归国创业期间有公益或慈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可优先。

三、评选方法

1.采取单位推荐,综合评定的办法。

2.由各设区市级侨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3.最终评选结果,省侨联会议研究审定后,择优表扬;

四、相关要求

1.参选对象必须是2017年后引进,且项目已落地的(纯房地产类和互联网金融类的项目不参加此次评选)

2.推荐材料要尽量详实,推荐理由要充分;

3.要有当地招商部门的意见;

4.推荐的对象需填写《“十佳”回国投资创业人员推荐表》《“十佳”回国投资创业单位推荐表》,“主要事迹”栏填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2019114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侨联经济科技部邮箱:sqljkb@126.com,并将原件加盖公章后寄至省侨联经济科技部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88号同人大楼307室。

联系人:骆能强话:0571-85115135

附件1.“十佳”回国投资创业人员推荐表

2.“十佳”回国投资创业单位推荐表

附件1、附件2(点击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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