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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侨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归侨侨眷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0-09-30 17:09:01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浙评组函〔2019〕85号批复和浙江省侨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侨界“十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归侨侨眷的通知》(浙侨联〔2019〕56号)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浙江省第十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拟表彰全省侨界先进集体30个、先进工作者50名和优秀归侨侨眷10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30日至10月 1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浙江省侨联文化交流和信息传播部

陈 岚 朱晨铭

联系电话:(0571)85118535

传  真:(0571)8515100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12号浙江省侨联文化交流和信息传播部

邮政编码:310004  

电子邮件:zjsqlxcb@126.com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8日

附件(点击下载):

1. 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3. 优秀归侨侨眷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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