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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010-07-15 16:30:50


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浙江日报特约评论员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真正做到生态文明建设由人民参与,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

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我们所要建设的小康是全面的,是实现“六个更加”目标的小康社会,即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宽裕。其中环境更加优美,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完全一致的。我们只有切实解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创造舒适、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才能使浙江的山川更加秀美,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把一个美好的家园留给子孙后代。

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是我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要制定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把这些空间充分利用好,真正建设成高效低碳的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坚持把培育“新”产业与提升“旧”产业有机统一起来,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的高端化、高技术化,努力构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产业格局。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的各项工作。加快新能源建设,推广清洁煤发电,积极发展核电,合理开发水电,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继续推进甲醇汽油试点推广工作,努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示范省。

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要完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全面改善城乡和区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继续加大推进工业、服务业的污染物减排,积极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科学规划、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功能区,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以及光污染问题,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或“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创建“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村。加快“森林浙江”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努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把沿海和海岛地区建设成为浙江的“蓝色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