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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有效途径——五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010-07-15 16:33:43


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有效途径

——五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本报特约评论员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领全社会力量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实施意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人大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要认真编制相应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完善政策法规,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扶持力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原则,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的政策扶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切实加大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支持力度。

营造良好环境,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加快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推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案件,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积极鼓励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对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及经营者树立科学理性的致富观,进一步提高全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