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侨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省侨联办公室

关于召开省侨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的通知

 

各市侨联,各高校侨(留)联,省直机关侨(留)联:

经研究,省侨联十届二次全委会将于2021年2月24日-25日在杭州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和中国侨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总结省侨联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发动侨界力量,助力我省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

二、与会人员

(一)主席会议

省侨联十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出席会议。

(二)常委会议

省侨联十届常委出席会议;非省侨联十届常委的市侨联主席、党组书记,省侨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全委会议

省侨联十届委员出席会议;非省侨联十届委员的有关高校侨(留)联主席、市侨联主席、党组书记,各县(市、区)侨联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省侨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报到

(一)报到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一楼大厅,电话:0571-87076688,地址:杭州市拱墅区188号(高铁至火车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凤起路站换乘2号线沈塘桥地铁站D口后步行至之江饭店)。

(二)报到时间

2月24日上午12:00前。

四、会议安排

2月24日 14:00    主席会议

     14:30    常委会议

     15:30    全委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2月25日 08:30    分组讨论

     10:30    全委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11:45左右  会议结束

五、会议要求

1.会议期间严格落实疫防控相关要求,严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14天未出省人员凭“健康码”有序通行;低风险地区跨省返回的人员请按浙江省相关防疫要求,核验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跨省返回的人员原则不参加会议。

2.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需书面说明理由;

3.以地市侨联为单位,于2月20日(周六)17:00前将参会人员统计汇总上报省侨联办公室;高校侨(留)联参会人员各自上报。(会议回执可到省侨联网站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许继彦,0571—88017152,13456765761;

        雷婷婷,0571—88012169,15058188346。

传   真:0571—85151007

电子邮箱:zqlbgs@126.com

 

附件:省侨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参会回执(点击下载)

 

 

              浙江省侨联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点击此处下载:本通知PDF版本(盖章)